为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改善空气质量,电动牵引拖拽车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二阶段)》(GB26133-2010)中的非手持式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限值(以下简称“国二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非手持式发动机必须符合国二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应合理安排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按照标准规定,凡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非手持式发动机须加贴发动机标签,标明发动机生产日期、型式核准号、排放控制耐久期和生产企业全称等相关信息。
二、生产、进口非手持式发动机的企业,应按国二标准要求向提出型式核准申请,对通过审核的机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不符合国二标准要求的非手持式发动机型式核准申请。
电动车不用不充,为什么电量还会减少?又该如何正确充电?
那么,电动车到底该如何正确充电呢?作为用户,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每隔一周进行一次充电
如果电动车有一段时间不使用的话,不能采用不用不充的方式,而是需要做到每隔一周进行一次充电。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电池化,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电池自放电的速度,让电动车续航更远。
二、充电时间控制在6到8小时
由于目前气温依旧偏高,电池内部活性物质较为活跃,而这时给电动车充电,效率会得到很大的提升,这意味着不需要像冬季一样充过多的时间。因此,建议充电时间控制在6到8小时之内,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过充。
非道路车辆也称非道路行走式机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道路行走式机械的生产量和保有量迅速增长,出口量也与日俱增。环境和出口的要求,浙江电动牵引拖拽车,实施对非道路行走式机械排放的限制迫在眉睫,国家环境保护局已经委托济南汽车检测中心负责,重庆汽车检测中心协助制订我国《非道路行走式机械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效采用欧盟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也是大势所趋。因此,笔者根据近从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动机排放试验室,AVL、RICARDO等单位收集的欧洲、美国和日本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有关资料整理编写了这篇文章,电动牵引拖拽车技术,并附上欧洲车用柴油机第Ⅲ/Ⅳ阶段的排放法规供参考使用。 一. 欧洲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 部欧洲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发布于1998年2月27日(97/68/EC指令),该法规的细则对非道路车辆用柴油机按输出功率范围规定了第Ⅰ阶段和第Ⅱ阶段的排放限值和实施时间。第Ⅰ阶段在1999年开始实施,第Ⅱ阶段从2001到2004年按实施输出功率范围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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